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价格 物业小区部分电价下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王凤)近日,海南省物价局印发《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物业小区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海南省电价做出了相关调整,降低了海南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价格和输配电价,并降低了物业小区部分电价。
一、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售价
海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下调0.38分/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二、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海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下调0.30分/千瓦时。
三、降低物业小区部分电价
海南省物业小区(除小区居民生活用电、抽水用电外)、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价格下调0.38分/千瓦时。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仍按现行政策不执行两部制电价。
据悉,上述电价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海南电网公司将对以上涉及调价的用电客户执行政策性退补操作,即在7月份电费中相应扣减;市民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供电局或95598供电客户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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