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农村低保对象产业扶持“自强行动计划”
南国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胡诚勇)为进一步激发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即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的内生动力,近日,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实施农村低保对象产业扶持“自强行动计划”。
根据通知,各市县要在2018年7月底前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的产业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检查,因人因户制定产业帮扶计划,建立产业帮扶台账。脱贫攻坚期间帮扶政策按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实施,2018年底帮扶面达到70%,2019年帮扶面达到100%,2020年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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