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生产酵素饮料且未出厂检验 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公司被食药监局警告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未经许可生产的诺丽复合酵素饮料415盒,在未做出厂检验的情况下,把该饮料作为样品推销给客户31盒。近日,海口食药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警告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决定将剩余的384盒诺丽复合酵素饮料销毁处理。
9月28日,海口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发现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公司的成品仓库内存放6月4日生产的诺丽复合酵素32箱,未能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经查,该批诺丽复合酵素共生产415盒,作为样品推销给客户31盒,剩余384盒存放在成品库中。
该公司对产品未做出厂检验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此外,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未许可生产诺丽酵素饮料而进行生产的行为,违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海口食药监局11月2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11月9日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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