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市场准入 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企业成海南省发改委10项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11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为推动海南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省发改委从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等五个方面提出十项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南国都市报记者蒙健
五方面十项举措支持民企发展
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海南省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定期、常态向民营企业发布推介项目清单,重点在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开推介,邀请民营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海南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重点项目建设;拓宽民营企业投资渠道,民营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对民营企业的差别化待遇。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海南省依法全面推广“极简审批”,推动土地、规划、海域等事项合并审批,完善审批流程;参考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基本制度建设,抓紧出台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海南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对在海南注册的民营企业,及国内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专项用于海南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项目建设的债券,给予绿色通道支持。通过设立海南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民营经济投资基金、融资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依法整治乱收费,降低收费标准。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区域内获取的投资收益在境内外自由流通。
营造统一公平市场环境方面,海南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事前承诺、事中公示、事后联合奖惩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补机制,激励信用良好的主体在融资信贷、创业租赁、行政审批等各方面获得便利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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