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启动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突出整治电动车充电乱象等问题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组织不力将被通报批评,导致事故将追责
南国都市报11月16日讯(记者黄婷)11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在全省开展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约谈、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据悉,《通知》明确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车站码头、消防、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在道路交通方面,坚决防止超载、超限、超员、人货混装机动车(含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大对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强化“两客一危”、校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重点道路实行“路长制”,规范交警执法站执法工作等。
同时,突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电气火灾防范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加大火灾防控力度。
此外,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环节“三超一改”、分包转包、冒牌生产、无证上岗、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经营环节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合同管理、流向管理相关制度。
根据《通知》,海南省将开展整治非法燃放孔明灯行为。对非法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动期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属地政府负责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致使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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