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牛奶制作吐司海南绿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南国都市报11月23日讯(记者蒙健)近日,海南绿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过期牛奶用来制作吐司,被海口龙华区食药监局予以处罚50000元。
9月1日,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南绿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加工区中存放有204盒绿林贝超高温灭菌全脂牛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批牛奶的生产商为BerglandilcheGen(AT30751EG),经销商为宁波高新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3日,保质期至2018年8月2日。在该公司的冻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一盒已经使用了4/5的同一日期同一规格的绿林贝超高温灭菌全脂牛奶。
经调查,海南绿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今年4月7日,向海口丙东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了奥地利国产的绿林贝超高温灭菌全脂牛奶360盒(规格1L/12盒/箱,30箱,生产日期2017年8月3日,保质期至2018年8月2日,净含量:1L),用于海南绿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子吐司、汤种吐司这两款产品的生产。
今年8月4日至8月20日,该公司使用该批牛奶共生产汤种吐司33包;提子吐司48包,上述两种食品均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633元。今年10月29日,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没收过期的绿林贝超高温灭菌全脂牛奶204盒,没收违法所得633元,并处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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