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严把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关坚决打击户口造假、“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
本报海口11月24日讯(记者陈蔚林通讯员高春燕实习生叶润田)海南日报记者11月2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在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等审查确认工作中加大力度,确保各项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安排,各市县教育局将成立由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纪检、招生考试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籍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在本市(县)就读考生的各学段学历、学籍和实际就读经历情况。
审查工作小组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高考和会考有关信息进行关联比对确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籍号、毕业学校等学籍信息。同时,深入到有关学校采取下班点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核查考生实际在校就读情况,重点核清转学考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及“异地高考”考生各学段在海南省各学校实际就读情况。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将负责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考生和监护人户口、居住情况进行审查,积极配合当地市县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的报名信息与户口信息关联比对,确认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户口真实合法、入户时间等情况的审查,重点加强对省外迁入户口(即居民身份证号非46开头户籍)的原始入户材料、考生及监护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审查,坚决打击户口造假行为,严把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关。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市县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优先录取资格、特殊类型招生报考资格、“异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试局、市县教育局、高中毕业学校和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宣传栏公告等为考生提供多种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各市县教育局将根据报名条件审查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考生的学籍和学历材料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在2019年3月20日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做出“同意报考”或“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海南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需待审不限报资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结论。4月1日后,考生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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