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万东陈帅志)海南万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帅志)
我局依法调查你单位涉嫌拖欠孙洪士工资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与你,依照《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字(2018第8号)、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派员到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职工花名册,4、劳动合同书,5、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工资发放表,6、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职工考勤表,7、如有委托,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书或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主动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
联系人:陈赞生联系电话:0898-85596230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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