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一票否决”
□记者林文星
本报讯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将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实施意见》明确,立德树人是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研究生导师要将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作为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
《实施意见》指出,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成绩突出的导师个人及团队予以表彰。同时,要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对考核不合格或未能有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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