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建筑企业在琼承揽工程项目 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本报讯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扩大外商独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承揽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各级住建部门应按照《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及第一批信用主体评分标准等规定,对外商独资企业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统一纳入诚信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记者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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