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出台商事主体名称禁限用规则 老板,起名别任性这些词绝对不能用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12月2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就拟出台的《海南经济特区商事主体名称禁限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为什么制定《商事主体名称禁限用规则》?怎么使用这个规则?禁止性规则主要有哪些?限制性规则主要有哪些?商报记者为您全面介绍。
不得与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相同
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商事主体名称登记行为,建立、完善商事主体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商事主体名称登记业务,分为禁止性规则和限制性规则。
在禁止性规则中要求,商事主体名称不得与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相同。包含4种情形:与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相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相同;与登记机关商事主体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相同。
必须遵守“五个不得含有”
商事主体名称须遵守“五个不得含有”。商事主体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同时,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如“董存瑞”“雷锋”等;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
此外,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应由行政区划、字号等依次组成
规则明确,商事主体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商事主体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商事主体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商事主体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商事主体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商事主体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对商事主体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商事主体名称中标明。不得在商事主体名称中标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4不得超出商事主体设立的目的
限制性规则指出,商事主体名称不得与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商事主体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则还指出,商事主体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且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不得含有另一个商事主体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商事主体授权,且使用该商事主体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商事主体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5不得冠以“国家”“国际”等字样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商事主体外,商事主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商事主体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商事主体名称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但在商事主体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应冠以商事主体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地、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商事主体名称可以不含所在地行政区划: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字号不得含有“最佳”等误导性内容
在名称的字号,记者了解到,商事主体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但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字号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名称中的行业须与主营业务一致
限制性规则表示,商事主体名称不得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商事主体不得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商事主体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与此同时,商事主体名称中的行业不得使用与主营业务不一致的用语表述,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商事主体所从事的行业:商事主体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商事主体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同类别商事主体名称中的字号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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