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扶贫办联合发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020年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园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肖卫香)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近日,海南省教育厅与海南扶贫办联合发布《海南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显示,海南省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不断完善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使教育扶贫成为扶贫大兜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保所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入学
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海南将落实市县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全部入学。完善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村委会、学校、家庭联保联控机制,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加强对辍学率高、巩固率低单位的跟踪监控,切实加强依法控辍,确保除身体重度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的外,所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入学。同时加强高中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使高中阶段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率明显降低。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机制,监测中小学生辍学动态变化情况。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贫困家庭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全省幼儿园布局统筹,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每个乡镇、农场场部区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设立第2所公办园。60名幼儿以上的建制村都有独立或联办的幼儿园。实施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引导和支持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为贫困村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提供更多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建成4所特殊学校改善11所学校办学条件
提升对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及留守儿童教育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海南省特殊教育二期行动计划,建成4所特殊学校,改善现有11所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与特教班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坚持与普教相结合、推进融合教育,并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健全残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贫困家庭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中教育阶段的全资助。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构建贫困家庭学生成长关爱网,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建大中小学全覆盖的教师学生“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帮扶体系,建立“一生一档”关注贫困家庭学生思想动态,注重贫困学生的思想、情感、心理帮扶,开展励志教育,让所有贫困学生生活学习有保障,情感心理无障碍。
国贫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800元营养补助
海南还将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精准核查,摸清底数。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海南省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流程的指导意见》《海南省2017年教育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多方联动的贫困学生就学状态核查和信息同步共享机制,准确掌握贫困学生的就读学校、年级(专业)、受资助信息等,摸清教育脱贫攻坚底数。升级教育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全省扶贫大数据平台的有效对接及数据比对、共享。
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指导各市县完善市县教育扶贫特惠性资助政策,调整资助标准和范围,确保不因贫失学,也不因学致贫。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高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同时,为5个国家级贫困县试点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每生每年800元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为教育扶贫移民学生按每生每年200元提供交通补助。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帮扶贫困家庭学生。简化资助流程,完善资助方式,确保资助“不落一户、不落一生”。
每年安排400名特岗教师充实贫困地区师资力量
加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省级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力度,每年计划安排400名左右特岗教师,重点充实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自2018年至2020年,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200名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和约100名学前教育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足等问题。
落实职业教育扶贫方案,对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四优先”支持,即优先选择中职学校和就读专业,优先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优先提供校外实习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在全省中职学校开设扶贫励志班,加强励志教育,支持贫困家庭适龄子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增强自身脱贫致富能力,实现就业,最终实现脱贫。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办好“村官班”,培养农村青年技术技能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致富“双带头人”,提升农村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村委会干部组织管理能力,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继续实施高等教育招生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年120个指标)和本科高校(不少于500个指标)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障计划投放量和形成长效机制,使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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