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部门出台意见 激励教育卫生专业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 基层人才每月最多可领万元补助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王凤)12月26日,省委人才发/展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海口召开《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介绍,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作了深入解读。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省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及省六届人大会议精神,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优先发展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夯实基层基础,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并于12月12日经省委深改委第4次会议暨自贸区工委第2次会议上审议通过,26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悉,这次改革激励试点率先在5个国定贫困市县乡镇(不含县镇)及以下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开展,为期1年,实施半年后将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在全省推广。在试点内容上,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从招聘、岗位管理、评价、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呈现不少亮点。在畅通引进渠道上,采取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世居少数民族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急需紧缺教育卫生人才可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考察招聘。在强化提升培训上,提出举办基层本科医学班、乡村学校“一专多能”教师班,保障每名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有省内外学习提升的培训机会。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上,在卫生领域建立“县属乡用”“乡属村用”使用机制;在教育领域建立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制度。在提高待遇水平上,按照地区越偏远越艰苦补贴越高的原则,较大幅度提高基层优秀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每月领取补贴最高的可达万元;鼓励“候鸟”人才到乡镇服务的,每服务满1年且考评合格的,另发2万元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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