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附属海南医院揭牌省人民医院正式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
南国都市报12月26日讯(记者黄婷)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海南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在保留原有名称的同时,加挂“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的牌子。12月26日上午,“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揭牌仪式在海口举行,这标志着省人民医院正式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
据了解,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批准,海南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医院行政关系上隶属海南医学院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海南医学院所属各附属医院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
10月中旬,省卫生健康委和海南医学院签订了《海南省人民医院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协议书》。
此次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揭牌,标志着省人民医院正式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
海南医学院
海南医学院办学70年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各项事业发展蒸蒸日上。该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认证;顺利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留学生学历教育规模居全省第一;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是海南省第1个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
海南省人民医院
1881年,海南岛诞生了第一家西医医院,即海南省人民医院的前身——海口福音医院,叩响了海南现代医学的大门。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时,成为海南省人民医院,逐步发展为省内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
●目标意义
带动全省医学水平提升
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医科大学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海南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将整合优化省内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尽快实现海南省临床医学博士人才自主培养,提升省人民医院医教研水平,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为医科大学,提升海南省医学人才培养层次和质量,培养更多更好的医疗卫生人才,带动全省医学水平快速提升。
●职能变化
成立临床医学院增加教学和实习职能
省人民医院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后,作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在继续承担原有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职能基础上,增加承担医学生临床教学和实习的职能,并成立相应临床医学院。
●移交原则
按现状成建制整体移交
人员身份性质、级别等不变
根据《方案》,移交工作坚持按现状成建制整体移交原则。省人民医院的机构、编制、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等按现状(2018年7月31日前的实际情况),成建制由省卫生健康委整体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保留现有名称,加挂“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牌子,人员身份性质、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岗位等级保持不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
省人民医院
独立事业单位
法人地位不变
整体移交后,省人民医院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不变,享有自主经营权和对本院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免情况报海南医学院党委备案。
省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继续列入省委管理,日常管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兼任海南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省人民医院院长兼任海南医学院副院长,是党员的同时兼任海南医学院党委委员,相应增加海南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院长职数。
编制成建制移交后,除省管干部外,其他省人民医院在岗人员(含在编、聘用人员)按照海南医学院现有直属附属医院的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省人民医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及省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评定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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