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印发《海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海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实施细则》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对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实化,对于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和《实施细则》纳入培训课程。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好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海南省委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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