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积金提取额度有新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最高提取额度每平方米1800元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每平方米900元
南国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党朝峰)7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地服务缴存职工,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做出明确通知。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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