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南> 海南新闻> 正文

海南民办学校终止时 应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海口日报 2019-01-10 09:23

本报1月9日讯(记者刘晓惠)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暂行办法》。《办法》强调,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分流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办法》指出,民办学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学校自行组织清算:(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或者按照章程规定终止办学;(二)理事会或董事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决定终止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核准;(三)分立、合并;(四)举办者变更;(五)其他非法定强制终止。

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应当自清算基准日起5日内,组建清算组,并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发布清算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的,应书面通知审批机关。清算时间一般不超过180日,如情况特殊,确需延长的,应经审批机关核准。

《办法》强调,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在发布清算公告的同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45日内,在有区域影响力的媒体上发布3次公告,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0日。清算公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校名称全称、清算原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箱、清算起止期间、清算组成员名单等。

新闻推荐

海南省今年至少申报 7个国家卫生城市 完成农户改厕6.5万座以上

本报1月9日讯(记者李晶晶)记者今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日前海南省爱卫会印发了《2019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明确海南省...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