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校园 学生身临其境接受法治洗礼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5日,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蒋某在琼中县城英伦酒吧外发生口角冲突,李某殴打蒋某。未成年人赵某(另案处理)、张某(另案处理)见状也冲上前殴打蒋某,并用随手捡起的木板击打蒋某,蒋某被打倒地不起,李某随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蒋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庭审中,审判员和公诉人就案发时的情形对被告人进行详细地询问,并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尽可能将案情还原,让旁听师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案情,身临其境地感受法治洗礼。
被告人李某在庭审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审判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同学们,刚才法庭经开庭审理对李某作出了有罪判决,另两名参与打架的因是未成年人,依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但同样也要承担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林俊在宣判陈词中精心准备了一段送给庭审观摩者的话,警醒和告诫学生们遇事要冷静、理性分析研判,多一点理解和包容,少一些误解与纷争。
庭审结束后,省高法院、琼中法院的法官及律师们分为13个小组为学生们进行法律宣传及解答。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彩云就庭审案件内容告诫学生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并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将来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琼中司法局现场发放2500余份法律宣传手册。
“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难忘的体验,直观感受庭审过程,我能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八(八)班学生何振邦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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