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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保障改善民生之基 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护航 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一年来再续新篇

海南日报 2019-04-12 08:40

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流水坡社区,工作人员核查社区老人的资料,以“居家社区养老”全方位的智慧型养老服务体系正在推广。阮琛 摄海阔鹏翼展,潮涌大江流。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海南迎来新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面对新的机遇挑战,海南民政人用激情和担当将自贸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赋予民政的7项牵头任务,绘制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七彩蓝图。

将工作重心向新时代民政转型升级聚焦,形成“公共资源向社区聚集、公共财政向社区倾斜、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的发展思路,资金链、物力链、人力链直达市县、社区(乡镇),改善民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修农村敬老院,配强基层民政人员;为特困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被省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改革全面展开,“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一年来,海南民政工作亮点纷呈,成果丰硕。

改革发展惠民心在改革开放的东风中体现民政担当

改革两头,一头是国计,一头是民生。海南民政不辱使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谱写了勇立潮头、敢于担当、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

如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如何乘改革开放的东风,继续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海南民政人思考的重大课题。

“要正视海南民政事业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充分利用好国际旅游岛和自贸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优势,认真做好民生民政的顶层设计、系统谋划,让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在建设美好新海南中体现民政担当……”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延红的表态掷地有声。

在抓学习方面,省民政厅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作为助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思想引领和重要理论基础,在全面学、深入学、常态学中统一思想认识、深化理解把握。

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发表以后,省民政厅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及时调整党组和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制定专题学习方案,明确学习重点。举办5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专题轮训班,厅党组负责人亲自授课,邀请省委党校和省内高校有关领导、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通过传达学习、培训研讨、专家辅导、大会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学习效果,各级民政干部投身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民政担当意识不断强化。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实践活动、“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相继在全省民政系统展开,厅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分头联系市县、下沉乡镇、深入村居察民意、接地气,帮助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到群众身上。

省民政厅负责人还多次到国家相关部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形成部委指导、部门配合、责任单位推进的合力。党组成员带队先后赴全省各市县和重庆、香港等地考察调研,对自贸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7项民政牵头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提出17类责任事项89项具体指标,逐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

民生保障暖民心托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低保家庭的柴米油盐,特困供养对象的冷暖起居……民政工作包罗万象,多而庞杂,影响厚重,覆盖对象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所做的往往是最基本的小事杂事。但无论面对多少困难繁杂,海南民政人始终将民生记在心间,放在首位,努力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全省民政系统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加快推进民政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从制度机制上保证困有所帮,不漏一户困难群众。海南省积极创新社会救助模式,着力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省民政厅坚持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相继出台《海南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和修订《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将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全面拓展延伸到城乡低收入家庭,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去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省共认定低收入家庭3661户,积累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经验,为专项救助向城乡低收入家庭拓展延伸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将低收入家庭认定与临时救助政策相衔接,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低收入家庭给予8倍以内城市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为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省扶贫标准,同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从今年3月1日起,海南省各市县(除海口市、三亚市外)和洋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3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90元。一分一厘都是雪中送炭,解的都是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省民政厅积极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出台民政系统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策标准,细化执行措施。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

为规范农村低保群众社会救助程序,根治“错保”“漏保”“人情保”乱象,把“救命钱”给最需要的人。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起14个部门和省、市、县三级业务联动的核对信息平台,加强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农村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先后5次派出专项工作组赴市县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全省城乡低保家庭核对率达到98%。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指导市县从机关、乡镇选派3万名干部担任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帮扶联系人,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建好用好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省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无缝衔接,全省低保、特困等救助金信息化统一发放,确保全省22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都能及时领到救助金。2018年共支出低保、特困救助金9.2亿元。

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托起希望,省民政厅积极打通困境儿童关爱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机制。2018年为全省9844名困境儿童发放1731.652万元生活补贴。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配备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244名、村(居)委会儿童主任2884名,对留守儿童实施监护,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养老服务顺民心让夕阳更暖更红

“自从进了幸福院,不愁吃来不愁穿,一日三餐有人管,欢欢乐乐度晚年……”4月初,临高县皇桐镇敬老院一派静谧祥和,8位特困老人在这里安享晚年好时光。在敬老院活动室内,老人们围坐一圈诉说着农村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最美不过夕阳红,发展养老事业是海南省民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应对海南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海南省加快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过去一年,海南省民政部门积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坚持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较好地满足了基本养老需求。

改革发展需要高起点谋划,需要科学合理的组织保障,需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省民政厅积极主动作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和公建民营并举”的发展思路,出台一系列养老服务保障措施。

针对海南本地老人不愿意离开家、习惯了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养老问题,海南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指导海口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海口市4个区21个街道所辖社区全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了全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依托镇敬老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逐步将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推广,已有14个镇建立服务站并开展服务,占全市镇级单位的63.6%。2018年以来,指导海口市建设25个长者饭堂,其中15个已投入运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低偿午餐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独居、孤寡、失独、失能、失智等困难老人吃饭难问题。

养老服务力量建设得以加强。海南省注重组织养老服务组织(机构)护理员培训和全省养老工作暨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培训,提高海南省养老护理员和工作队伍能力素质。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组织,目前全省共培育63个服务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了养老服务力量。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市县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合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2018年以来,将中央下拨的3048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各市县新建和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并从省福彩公益金补助2932万元,新建12个市县22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购置设施设备。目前,全省开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社区565个,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8个。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4家,机构养老床位11958张。

不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2018年,海南为全省2066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1162.2万元。为6.4万余名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帮助贫困老年人增强抵制意外伤害风险能力。

经过不懈的努力,海南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公益慈善润民心社会组织在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中发挥作用

作为社会治理多元化主体之一,社会组织的繁荣是强化社会自治的基础。去年以来,海南省为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政策“撑腰”激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一池春水。海南省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搭建平台广泛开展培训交流、政策咨询、项目对接,着力孵化培育、助力发展与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社会组织。2018年动员和组织106家省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投入资金约3.2亿元。12家社会组织获中央财政资金475万元支持参与社会服务。

海南省探索建立四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出台《海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有246家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完成269家省级行业协会商会深化脱钩工作。

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成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举办2期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培训班。目前,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辖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06家社会组织,已有90多家成立了党支部,为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基本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全覆盖。完成269家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和脱钩后党建工作移交,采取党建与业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抓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档升级,强化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

基层治理得民心探索建立“大社区”综合服务模式

3月30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流水坡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大数据平台逐一核查社区老人的资料,给他们带来更贴心的服务。白龙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建的流水坡社区服务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大厅“单一窗口”、12345智慧社区联动中心、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功能区,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联动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实现“大社区”优服务细管理。

社区是社会基本单元,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近一年来,海南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面加强,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海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2018-2022)》,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进行总体布局,进一步明确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社区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推动社区服务水平提档升级。

开展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先行先试。按照以服务人口而不是行政区划来配置公共资源的“大社区”建设思路,探索建立资源集约、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的“大社区”综合服务模式。在海口、儋州、文昌等地投入3250万元开展工作试点,制定《关于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全面开展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供规范性指导。

着力提升基层自治水平。不断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印发《海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全省村务监督机构建设和村务监督工作。组织全省村(居)委会妇女干部培训班、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培训班和全省乡(镇)长培训班,培训550人,提高基层治理业务能力。完善群众性自治组织阵地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着力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三亚市天涯区儋州村社区、琼海市博鳌镇朝烈村等5个村(居)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幅幅温暖的民生图景在眼前展开,一个个热切的期盼在百姓心中绽放,全省民政系统牢记使命,实干苦干,在改革中创新,在岁月中前行,用发展的高度,记录民生的温度,用扎实的工作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也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作出贡献。

从今年3月1日起海南省各市县(除海口市、三亚市外)和洋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3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350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90元

目前,全省开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社区565个,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8个。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4家,机构养老床位数11958张

2018年,海南为全省2066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1162.2万元。为6.4万余名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019年省民政厅年度重点工作

1

出台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办法,扩大救助政策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制度。建立覆盖城乡重点困境儿童生活补贴、集中养育、长期帮扶等保障机制,有效保障重点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2

加快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合作和医养融合发展。出台《海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建立农村留守老人探访制度,及时提供关爱服务。全力推进《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实现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

3

全面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四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利用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力孵化培育服务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社会组织。

4

对全省地名进行前瞻性系统规划,对地名标志进行智能化改造,使地名标志展示更多服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本版策划/刘超撰文/刘超刘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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