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7月1日起执行
本报海口6月13日讯(记者孙慧通讯员范杰科)6月13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海口市缴存基数下限为1670元,上限为18981元;三亚市缴存基数下限为1670元,上限为19623元。《通告》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告》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核定,该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适用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按时完成本年度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与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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