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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考生6月27日8时起填报志愿 本科A批报志愿时间:7月6日-8日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7月10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报考倒计这份升学备忘录,请收好

南国都市报 2019-06-20 08:22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海南省高考填报志愿自6月27日8时起进行,其中,本科A批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6日-8日。

南国都市报记者黄婷

成绩公布

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以标准分形式公布

《办法》指出,今年海南省高考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基础会考各科考试成绩不进行标准分数转换,按各科卷面成绩之和的10%公布。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

填报志愿

本科A批设1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办法》指出,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消防院校、艺术类“校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艺术类“校考”学校单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A批、本科B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使用海南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艺术类专业的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其中:本科A批设1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国家专项计划、本科B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艺术类招生的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校考”学校)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海南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在本科A批的文史类和理工类的界面分别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6月27日8时开始填报志愿

6月27日8:00至17:30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

7月6日8:00至8日17:30填报本科A批、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招生的本科学校志愿,以及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学校志愿。

7月24日8:00至25日17:30填报本科B批学校志愿。

8月3日8:00至5日17:3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学校志愿。

征集志愿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1日上午;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本科A批:7月19日上午;本科B批:7月31日上午;专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高职专科批:8月13日上午。

4类院校对年龄有要求

1.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未婚;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为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未婚;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未婚;4.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未婚。

平行志愿投档

每批平行志愿

和征集志愿一般

只进行一轮投档

文史类、理工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对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所报考的学校尚未投档满额)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它志愿就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3.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4.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补充投档。

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档一般只进行一轮,一轮投档后再根据各院校完成计划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征集志愿。

录取工作

7月10日-8月15日

分5个批次录取

今年海南省的录取工作,共分5个批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司法和消防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生师范专业;海南师范大学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海南医学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计划;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学校;招收边防管理专业和侦查学专业的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学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安排在本批录取的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2日。

2.本科A批录取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校和一般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22日。

3.本科B批录取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日。

4.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9日。

5.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

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5日。

入学报到

收到录取通知

及时核实确认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考试局报名系统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情况。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档案保管单位领取纸质档案,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和纸质档案,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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