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公告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2019年1月2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凭证。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还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档案材料遗失的,可由曾服役的部队提供退役命令。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社保接续工作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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