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打伞” 海南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人员1526人 提起公诉211件 1028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魏铭纬)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7月23日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26人,提起公诉211件1028人。
其中,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78人,提起公诉20件281人。共监督对涉黑涉恶犯罪立案6件18人,追加逮捕91人,追加起诉21人,追诉遗漏罪行140宗,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34件次。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07条,立案查办司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6件7人,起诉“保护伞”12件14人。
据悉,海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在办理昌江黄鸿发家族涉黑案中,省检察院从各级院抽调51名业务骨干,组建9个检察官办案组全力攻坚,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补查建议等1100余条,对公安机关报请批捕的216名组织成员依法批捕206人,做到应捕尽捕,确保办案效果。
今年4月以来,省检察院专家组共对全省19件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进行核查把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各级检察院在办案中严把批捕、起诉关,对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88人、不起诉决定12人。
海南省检察机关将办案与“打伞”同步进行,组织各院对正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过筛”,实行逐级背书,压实主体责任。一分院、二分院等单位在办理省院挂牌督办的郭斌等22人、符建荣等19人、韩仁畴等34人、陈伟光等61人以及黄鸿发家族涉黑案中,共深挖“保护伞”线索143条,已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省检察院充分运用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直接立案查办屯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陈晓乐、干警陈益斯玩忽职守案、屯昌县法院原刑庭庭长韩永煌徇私枉法案等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坚持刀刃向内,对检察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的,绝不姑息,立案查办了屯昌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大骁徇私枉法案等案件。
据悉,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
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26人
提起公诉1028人
其中,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78人
追加逮捕91人
监督立案6件18人
提起公诉281人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
追加起诉21人
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34件次
追诉遗漏罪行140宗
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07条
立案查办“保护伞”案件6件7人
起诉“保护伞”
12件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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