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标签不符合规定 白沙一商行被罚没6980元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8月5日,记者从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获悉,白沙牙叉瑞通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百花香大米”,近日被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罚款5000元。
据了解,2月27日,执法人员对白沙中学第二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在该食堂仓库入门左侧最里面货架上有塑料袋包装的“百花香大米”16袋。“百花香大米”未发现合格证,无法看见生产日期。据食堂主管提供的瑞通商行送货单显示,上述大米的供货商为白沙牙叉瑞通商行。
2月28日,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进行检查,在货架上发现有塑料袋包装的“百花香大米”1袋。送货单显示,“百花香大米”2月26日从海南杰利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为25袋。商行负责人称,“百花香大米”与销售给白沙中学第二食堂的“百花香大米”不是同一批购进。销售给白沙中学第二食堂的“百花香大米”2月23日从海南杰利粮油贸易公司购进,于2月26日销售给白沙中学第二食堂。该批次“百花香大米”标签不符合规定。
经调查,商行于2月23日从海南杰利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百花香大米”20袋,进货金额1730元,违法所得1980元。
7月24日,白沙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商行违法所得1980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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