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李兴民)8月26日,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初步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标准,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现有建设工程行政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流程。其中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并入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程序。
《意见》指出,建筑总面积在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及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可不进行全套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仅做消防设计审查。
此外,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增加使用荷载、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既有建筑二次装修设计,只要建设业主附上“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增加使用荷载、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承诺函,装修设计图纸可免于审查,仅做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设计审查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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