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南籍少数民族生有奖励 本科生每人可获5000元
□记者林文星
本报讯近日,省民宗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少数民族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奖励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且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攻读研究生毕业的海南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本科生每人可获奖励5000元,获得硕士学位者奖励8000元,获得博士学位者奖励1.2万元。申请人需于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交市县民族事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奖励对象包括:2019年在海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中被“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2018年于海南省参加高考,在统招中被“双一流”建设高校预科班录取转正的少数民族学生;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黎族、苗族(海南籍贯)、回族(海南籍贯)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含在职研究生)。被“双一流”建设高校下属独立学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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