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力争明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龙易强)日前,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制定《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通过3年的努力,使海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管网排查和落实定期检测制度,以及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改造等。针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要求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继续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确保全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根据《方案》,各类工业园区应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县环境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和生产经营性企业的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健全污水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各市县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保障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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