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管理新规本月起开始实施
南国都市报9月19日讯(记者王小畅通讯员石俊)9月19日,海南海事局组织召开新修订的《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新修订《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规定》加强了对滚装船舶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一是在安全自查清单签署、核定抗风等级、车辆装载安全状况检查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加强了对滚装客船的安全管理要求,如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航行、停泊、作业动态等。三是加强了对搭乘滚装船舶的车辆的安全监管。
同时,新《规定》取消了部分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主动获取的信息的备案要求。其次,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好衔接,不再重复规定已有内容。此外,进一步完善车辆、司机和乘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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