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出台新规定
南国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党朝峰)省住建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建筑总面积在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歌舞厅、放映厅、卡拉0Κ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可不进行全套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仅做消防设计审查。
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增加使用荷载、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既有建筑二次装修设计,只要建设业主附上“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增加使用荷载、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承诺函,装修设计图纸可免于审查,仅做消防设计审查。
意见提出,取消原消防设计备案。取消消防设计备案后,需要做消防验收备案的项目,应先取得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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