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促进?海南省小贷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本报记者王培琳
“在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双重作用下,海南省正规备案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从未发生过严重违法乱纪现象,没有触碰过非法集资、暴力催收、放高利贷这三条红线。”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据了解,小额贷款行业(以下简称小贷行业)是服务“小微”和“三农”的一支重要力量,2009年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由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现为省金融监管局)作为海南省小贷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现为海南银保监局)、省工商局(现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推进全省小贷公司试点的组织、协调和规范工作。
一直以来,省金融监管局引导鼓励小贷公司面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简化贷款和抵押物手续,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海南省小贷公司逐渐发展壮大,在支持“三农”“小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小贷公司已经累计发放贷款突破30万笔,总额443亿元,纳税7.4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海南省小贷公司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但合规的小贷公司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少数。
在非现场监管方面,海南省小贷行业开始试点不久,省金融监管局就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对小贷公司业务进行全流程监测。小贷公司也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月向省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提交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必要时向社会披露。
海南省在小贷公司业务发展上,一直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其中在农贷贴息方面的支持,是全国特色之一。
省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理念,采取分类监管办法扶优限劣,引导行业健康良性发展,逐步织密监管网,实现监管全覆盖。继续加强与中国银保监会、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保持沟通,优化调整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发挥市县作用,按照风险属地处置的原则,调动市县监管积极性;与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联合工作小组部门沟通协作,联合执法,强化对小贷行业的监管合力;加强科技赋能,提升监管的科技水平,确保监管的严密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同时,省金融监管局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打通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拓宽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优化小贷公司的发展环境,推动小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报海口9月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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