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释放强信号 海南押金制的落地将由呼声变为现实
日前,《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会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其《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实施禁塑工作,探索对一次性塑料标准包装物推行押金制度,引导驱动包装废物回收。围绕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三亚市在白色污染和包装物回收上直接剑指“押金回收制”,这也是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就禁塑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海南省再一次针对“押金制”释放强信号,被专家呼吁多年的押金制真的要来了,也将和垃圾分类热潮一样启动“强制”模式。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省在环保立法和政策推行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今年五月推出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已率先在国内开启对押金回收制的探索。从中央、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再到海南省、“无废城市”三亚,近半年各级政府都多次释放强信号——海南省已率先开始探索塑料包装物的押金回收制度,强信号也表明押金回收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落脚点之一,其落地通道的打开进程已经近在咫尺。
目前世界上已有50个国家和地区推行押金回收制度;以饮料瓶为例,瑞典、挪威、丹麦、荷兰等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的部分地区已实行饮料标准包装物的押金制度。统计数据显示,在实施押金制体系的国家和地区,塑料饮料瓶能达到平均85%以上的安全回收率,民众平均投票支持率达到79.68%。海南省每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量为11-12万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处理和回收压力。而被诸多国家认可并通行的押金回收制度无疑也是海南省解决固废处理的“最优选项”。
押金制的推行能够整合综合社会成本,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及回收企业都纳入到产品全生命全周期中,将各方有机整合在一起,通过责任承担盘活回收再生各产业链。生产和销售企业通过收取押金、复用反向物流等方式实现包装物“从出到归”的双向赋能;消费者通过支付押金、到指定地点投还包装物并取回押金等规范行为实现饮料包装物的社会化归集,打通了回收链条“最后一公里”路径;回收企业则通过建设智能回收站点、回收处理工厂,实现废旧包装物的安全回收和再生循环。押金制回收制能开辟出一条绿色生产、安全回收、有酬可获、再生循环为一体的绿色回收体系,将为我国建立解决固废回收的完善机制打开了突破口。
以全国而观之,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及三亚等无废城市局部试点相关立法的先试先行,将推动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摸索和完善适合本地实情、行之有效的押金制管理模式。而融合了商品经济与环境保护的押金制,既符合“使用者付费”的基本原则,又让企业成本、渠道成本降到最低的解决方案,在各利益相关方均可接受的基础上推进了环保事业,在立法实践中呼之欲出。(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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