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海南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安置地在海南省,并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或扫描下列二维码、登陆http://hrss.hainan.gov.cn/hrss/0400/201907/a678838405ba4b21ac6247d7e3c4870a.shtml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携带以下材料,务必于12月20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各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其申请后即按程序进行申报和核定。补缴申请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安置介绍信或办理自谋职业审批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相关缴费记录,2019年1月2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凭证。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还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档案材料遗失的,可由原服役部队提供退役命令。
新闻推荐
沈晓明主持召开第3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海南省个人诚信积分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王凤)11月11日,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七届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了部分法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