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未付清余款,海南一企业与他人重新合作 未料生产经营频遭阻工
利用各自手上资源合作发展农业种植,本可以是一件实现双赢的事,然而东方市一对合作者却因此闹了不愉快。近日,海南金香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何建跃向本报反映,该公司去年与海口绿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晖合作农业种植,但刘晖在付了36万多元后,就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付清15万元余款。由于刘晖违约造成合同未生效,他再次把地租给别人种植木瓜,然而一直联系不上的刘晖却安排刘某某、符某某等十多人频频上门阻工,造成他们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合作者未付清余款
企业重新与他人合作
何建跃告诉记者,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晖。2018年9月16日,他所在的海南金香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香林公司)拿出672亩地与海口绿丰实业有限公司签合同(以下简称绿丰公司)合作农业种植,约定双方均摊前期投入的160万元(3年分期付清130万转让费,耕地和花梨木费用30万元),金香林公司占65%土地承包权,绿丰公司占35%土地承包权。
记者看到,该合同第九条规定:本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已垫付款的50%,该合同正式生效。何建跃表示,由于这条是合同设定的生效条件。然而他前期已分期支付土地转让费90万元(第一期55万元,第二期35万元),投资种植花梨木30万元。但目前刘晖只支付了360480元,对于花梨木的一半投资款一直未支付。经过他多次催促,刘晖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15万,因此该合同未生效。
在何建跃和刘晖的短信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何建跃在2018年12月2日和2019年1月9日都在明确催促刘晖付清余款。刘晖1月9日17时08分回复:回海口我们约上刘竹琴(介绍人)当面算清,是33万(记者注:此款为另一合同,与此稿无关)还是15万,按合同约定付。从此条短信可以看出,刘晖并未在2019年1月9日前支付15万元,也就是未在合同签订的5天后支付完应支付的全部款项。
何建跃咨询过律师,律师也表示该合同没有生效。由于合同并未生效,金香林公司2019年9月6日把部分土地出租给林某盛种植木瓜。然而从9月29日起,自称是刘晖派来的刘某某、符某某数十次来人到施工场地阻工捣乱破坏,威胁到金香林公司员工和林某盛方员工的人身安全。
对方派人阻工
称有权索要土地经营权
11月13日上午,记者看到在金香林公司的承包地上都已种上了花梨木,但已种了3年的花梨木有些东倒西歪,地里有挖土机活动的痕迹。金香林公司员工周大争告诉记者,因为种植木瓜需要开沟引水,但是林某盛方刚开好沟,就被刘某某、符某某叫来挖土机推平,其中许多花梨木被他们毁坏。
周大争说,10月30日10时许,刘某某、符某某等十几人乘5辆车强行闯入金香林公司的承包地圈地235亩,警告林某盛雇佣的人员不准在这235亩地上施工作业。迫于对方人多势众,林某盛的工人无奈停工。
11月1日22时20分,金香林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上午到场阻工的刘国奎通了两次电话,刘国奎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我老板刘晖就是授权我来阻工的,没有授权我来谈事,我每天都会去你工地的,我也不怕你报警。根据合同约定,刘晖有权利主张35%土地的使用权,无论你是报警还是去法院起诉,我们都奉陪到底。”
11月5日上午9时30分,刘某某、符某某又带来20多人,并调来一台挖掘机,将已挖好的排渍沟填埋破坏20余亩。周大争携带影像记录仪在农场内巡视,却被符某某将设备抢走。周大争随即报警求助。
报警求助
辅警否认删除影像
当天11时许,城东派出所来了两名警员进行调解。周大争向警方反映对方抢夺了他们的影像记录仪,一名钟姓辅警要求符某某将影像设备交给他,称使用这种设备进行记录是违法行为。该辅警便将影像设备当场没收,周大争要求该辅警开具扣押收据但被拒绝。警方随后表示这是土地纠纷,他们管不住也管不了,中午时分便离开了。当天13时30分,闯入的挖掘机又开始捣乱破坏。14时48分,金香林公司员工再次报警,约40分钟后来了3名警员,包括钟姓辅警。
在何建跃提供的11月5日拍摄的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一名民警对阻工人员说:“你们是土地纠纷,要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地是谁的就是谁的,你们现在不能挖!”该名阻工人员随后表示:“我们不能挖,但是他们也不能种。”民警表示认同,要求双方都停工。该民警在金香林公司要求下,将上午收缴的记录仪清除影像记录后返还给周大争。
对此,记者联系上11月5日出警的钟姓辅警。该辅警表示,当时周大争拿着记录仪拍摄对方引起对方的不满被抢走,为了避免双方发生更大矛盾引起打架,他才叫对方把记录仪拿给他带回派出所保存,过后已经还回给周大争。对于记录仪影像被删一事,他表示从没删除过任何东西,如果是资料被删除了,怀疑是他们删除的,可以把记录仪拿去做鉴定,看看该记录仪是否有被删除过的痕迹。
被阻工派出所管不了?
受害人已向扫黑办举报
民警走后不到半小时,刘晖派来的挖掘机又开始破坏。下午4时25分,金香林公司再次拨打城东派出所座机报警,接警人员回复说:“你们这是土地纠纷,我们管不了”。此后,每次报警都是此种回复。无奈,金香林公司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告诉林某盛方全面停工。
何建跃表示,木瓜是一种季节性很强的农作物,金香林公司及林某盛方已停工多日,如果耽误了种植期将会导致投资的彻底失败,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刘晖请来符某某、刘某某等20多人前来阻工,恳请相关部门能够查明事实追究责任,保障民营企业正当生产经营。
11月13日上午,何建跃拿着所收集的阻工材料向东方市公安局扫黑办进行举报,警号170259的民警受理了他们的材料,表示近段时间将会有办案人员和他联系。
11月14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刘晖。刘晖在电话中表示,何建跃说的大多数话是假的,他们之间签订有两份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同时,何建跃通过陈太才转让取得该土地的130万是分期付款的,其中签合同时第一次支付55万元,2019年10月30日第二次支付35万元,2020年4月10日最后付清剩下的45万元。根据这份转让合同,他与何建跃签订合作种植合同时,已经支付了360480元,2019年10月29日第二次又支付17.5万元(有转账记录),这些是按合同约定进行的,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刘晖告诉记者,他做农业项目比何建跃好得多,规模比他大得多,如果何建跃认为他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另外,对于阻工一事,他表示派出所都已经出警了,民警都没说什么,所以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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