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确认通知
海南中海鸿兴盛船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本公司与你公司签订《船舶光租合同》,本公司将霍桂财挂靠在本公司名下的龙洋26号、龙洋27号两艘船舶光船出租给贵公司使用。合同履行当中,贵公司自始一直是将应付租金转入霍桂财指定的邵志梅的个人帐户。本公司与霍桂财在2010年6月9日签订的《船舶挂靠协议》约定龙洋26号、27号两艘船舶的经营权包括租金的收益权都归霍桂财享有。截止2019年11月12日,贵公司尚欠上述两船租金220万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请贵公司仍然直接与霍桂财进行结算、并向霍桂财进行清偿。
特此确认通知
通知人:上海瑞远海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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