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布8批次不合格药品 省皮肤病医院生产的硝酸咪康唑洗剂上榜
□记者韩建东
本报讯11月22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十一期(总第五十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公布今年10月份该局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省皮肤病医院生产的硝酸咪康唑洗剂等8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了解,10月全省完成药品抽检共285批次,其中省计划抽检278批次、监督抽检7批次,检验合格药品277批次、不合格药品8批次。其中,文昌市药材公司抽检到的中药饮片4批次不合格,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抽检的海南省皮肤病医院生产的硝酸咪康唑洗剂不合格。此外不合格药品还涉及海南省文昌市医药贸易公司、海南一九堂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文昌清澜高隆湾分店、琼海嘉积邢德堂中医馆等,涉及的药品为硝酸咪康唑洗剂、血塞通滴丸、党参A等。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海南省相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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