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防治 海南省打响攻坚战
南国都市报12月7日讯(记者黄婷实习生许文玉)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海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强对海南省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海南省尘肺病防治能力,促进职业健康工作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据悉,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全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审议尘肺病防治各项措施;督促检查尘肺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市县政府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全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机构,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尘肺病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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