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检所原所长吴成杰获刑6年6个月
据新华社海口12月13日电(记者刘邓)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原所长吴成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合作、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331万元。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成杰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以受贿罪判处吴成杰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7年12月,吴成杰担任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所长。2011年,金某得知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有一个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遂找到吴成杰,表示想做该项目,吴成杰同意,随后,金某以江苏鑫洋公司参与投标并顺利中标,合同价为8885381.64元。为感谢吴成杰,金某送给吴成杰100万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吴成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90万元。宣判后,吴成杰不服,提出上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成杰受贿3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照法律规定,本应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鉴于吴成杰有坦白、立功、全部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理。尤其在二审期间,吴成杰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预缴罚金,属认罪认罚。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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