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动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地 不让“病根” 变“穷根” 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全面消除乡村医疗机构“空白点”
本报讯今年以来,省卫健委围绕实现“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目标,推动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督促问题整改,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记者曹宝心
实现村卫生室合格医生全覆盖,按标准配齐基本药品
在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建立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督战模块,海南省开展实时动态督导,全力消除乡村医疗机构和卫生人员“空白点”。
截至11月底,全省各市县从县乡医疗机构下派医生161人到无合格医生的村卫生室开展诊疗服务,实现村卫生室合格医生全覆盖。原84个面积或设施不达标的行政村村卫生室数量减少至7个(屯昌7个)。全省5个国定贫困县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每个乡镇均有政府建的卫生院且达到标准,村卫生室均按照标准配齐基本药品,年底基本完成消除乡村医疗机构空白点任务。
专项救治大病病种增加至25种,与贫困人口签订服务协议
海南省将专项救治大病病种增加至25种,市县按照“四定两加强”的要求实施专项救治。截至11月底,全省筛查大病贫困患者15923人,实施救治15852人,救治率99.6%(其中患25种大病人口7588人,实施救治7536人,救治率99.3%)。
各市县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2164个,每个团队负责1个片区,分别与贫困人口签订服务协议,全省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共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8946户,其中慢病贫困患者29674户34701人。
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病贫困患者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服务,其他慢病贫困患者年内不少于1次服务,实现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
省域内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海南省将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扩大至省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无需缴纳押金直接入院治疗,并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据统计,全省68个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99家乡镇卫生院均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
实施“一市(县)一院”工程,远程医疗网络覆盖基层
51家国内优质医院和医学院校与海南省各级医院建立帮扶合作关系。全省5个国定贫困县共8家县级医院分别由8家三甲医院对口帮扶,远程医疗网络覆盖到市县人民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年底基本完成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
落实人才激励机制发放津贴,让医务人员往基层流动
海南省积极落实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特别是乡镇工作津贴的发放,出现了医务人员往基层流动的现象,如白沙、琼中县级医疗机构出现了往乡镇卫生院调动情况。
五指山计划招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专项考核招聘卫生工作人员6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报名人数超过400人,打破了以往招聘无人问津的状况。
村医供不应求,仍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情况
各市县虽采取“县属乡用”“乡属村用”政策组织招录了部分村医,但全省仍有143个村卫生室是由县乡医疗机构下派医生开展诊疗服务,仍需持续加大招聘力度。村医招录的人数与实际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此外,全省还有8个行政村村卫生室的面积不足60平米、未落实三室分离,需要抓紧整改落实。个别市县仍存在贫困户家中无家庭医生签约书,家庭医生随访无记录、不到位的情况。
全面消除乡村医疗机构“空白点”,力争尽快补齐村医缺口
海南省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底完成剩余7个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屯昌7个)任务,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整治,确保年底前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全面消除乡村医疗机构“空白点”。
持续加大基层卫生人员的招聘,力争尽快补齐村医缺口。保持下派村卫生室的医生在岗在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合格医生开展诊疗服务。对照《海南省健康扶贫2019年“创优保优大冲刺”工作方案》逐项整改销号,重点落实好问题整改、大病专项救治、慢病规范管理、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措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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