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居民,这个消息要听一下 “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保” 解读来了
本报讯昨日上午,“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省医保局和银保监等部门就居民如何参保“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进行了解读。记者刘兵
●何为“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
据介绍,“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由目前承办全省大病保险的2家公司具体承办,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设计思路上衔接基本医保,旨在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内超高额部分的医疗费用负担。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构建起了“基本+大病+大病补充高额”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将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撑起“保护伞”,是一项惠民、利民、便民的民生工程。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参保灵活,已参加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居民,不论投保时是否健康,都可以自愿选择参保“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保费为25元/年。
●哪些人可参保?缴费和保障情况怎样?
缴纳了2020年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以参加。本产品的保险期限是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保费每人每年25元,总保额55万元,保障范围为参保人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合规费用。
●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只买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吗?
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做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补充和延伸,是和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政策相衔接的,医疗费用补偿时也是衔接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有个较高额的起付线。参加了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上此款补充保险,保障比较全面,不建议单独购买此款产品。
●如何购买城乡居民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额怎么计算?
居民可关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国寿城乡居民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二维码,自助填写信息并进行保费缴纳。
参保人年度内因住院和特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政策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单次或年度累计的个人合规自负费用(含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达到4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补偿,支付100%。例:参保人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80万元,即达到45万以上的部分为35万元,实行10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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