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资格、机动车牌证被撤销的情形
一、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收缴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登记且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撤销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记者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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