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持续深入开展行动,着力治理河湖乱象问题除“四乱”顽疾 还河湖“安康”
■本报记者孙慧张期望
特约记者邹小和
近日,在海口市南渡江铁龙路沿线经营的11家餐饮店被海口市琼山区政府拆除,这些在河道内、河坝上密集林立的餐饮店,长期以来对南渡江河道行洪安全构成威胁,也长期未取得合法用地和建设手续,被水利部点名督办清理。依据督办要求,琼山区政府依据相关法规,依照法律程序对这11家餐饮店进行拆除。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水争地”现象愈演愈烈,河湖“四乱”问题严峻复杂。拆除南渡江11家餐饮店,正是海南省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号角吹响后,海南省持续深入开展行动,多个市县针对河坝、河道等存在的乱占、乱采、乱队、乱建“四乱”现象进行清理。
非法乱占河道河坝威胁行洪安全
海口市南渡江边的铁龙路沿线,是海口市特色餐饮店聚集地。在铁路大桥下方不远的香世界庄园是海口的知名餐饮品牌。沿江而下,可见到河道内和河坝上分布着九里湾酒家等众多餐饮店。
据了解,南渡江边的这些餐饮店,除个别有污水处理设施外,多数餐饮店将餐饮污水直接排放在南渡江内,造成南渡江水体污染。长期以来,南渡江江边的这些餐饮店被拆除多次,但又会密集冒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此次被拆除的11家餐饮店,不是建在河道内,就是建在河坝上,除了乱排污水影响南渡江生态外,乱占河道、河坝对南渡江行洪构成很大的安全隐患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也明确规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我国的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都有明令禁止在河道、河坝地区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高秆作物。”省河长制办公室处长秦艾斌说,在河道、河坝上建设建筑,或是种植树木、庄稼,都可能会导致河道排水不畅,致使河道泄洪压力倍增。海南又是台风灾害频发地区,如果遇到大洪水,将对沿江河的两岸村庄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依据水利部反馈整改清单对账销号
不仅仅是南渡江存在此类问题,自海南省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对全省河流生态进行摸底,发现不少市县河流存在“四乱”问题,昌化江、万泉河等江河都有发现存在垃圾乱堆、建筑物乱占河道、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乱象。
2018年以来,水利部对海南省进行了5轮督查暗访,反馈了114个问题,大部分属于河湖“四乱”问题。对于水利部、珠江委暗访发现的问题,海南省高度重视,持续深入推动河湖“四乱”清理,按照河湖、按照区域对问题分类设台账,对账销号,重点问题挂牌督办。
各市县的整改工作也正在落实到位。在东方市罗带河大桥桥段河道,桥底下曾经堆积的废弃旧石墩、河道边的建筑垃圾已经被清理完毕。整改后,该区域还设立了禁止乱扔垃圾的警示牌。在罗带大桥上游600米处,G98海南环线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的施工便道也已清理,河道已经拓宽。
据秦艾斌介绍,海南省高度重视水利部、珠江委暗访反馈的河流生态问题,今年以来,海南省5位省级河长对反馈问题整改作出批示,并巡河察看问题整改情况,现场督导核查。目前,暗访反馈的114个问题已落实整改113个。
此外,为强化河湖管理监管,省河湖长办公室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到市县开展明察暗访、专题调研,按照“一县一单”将问题反馈至市县,定期复核整改落实情况。借助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海南省持续保持高压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态势,严厉打击“砂霸”,对大江大河、重点水域非法采砂乱象全面清理。
接下来,海南省将继续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对河岸垃圾清理、水面保洁、河道清障等问题,立行立改,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长期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治理措施,列出任务进度表,持续推进。
“清四乱”专项行动,是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到“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随着河湖长制的深入推进,海南省“清四乱”专项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新的治水亮点将不断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图景徐徐铺展开来。
(本报海口12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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