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海南省招生政策有变化 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报名招生
□记者林文星
本报讯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作出具体部署,其中包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等等。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20年,海南省中小学招生也将严格执行《意见》,按照教育部具体工作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面谈、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学校将继续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将录取全部学生。
此外,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已签订入学协议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当地片区内就读条件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则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据了解,省教育厅已经召开多次座谈会研究相关工作,《海南省规范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市县、各中小学校意见。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在具体操作上还涉及到招生平台建设等问题,不同市县基础条件不同,实施方式也可能存在差异。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政策确定后将适时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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