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被通报
本报讯昨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海南一公司经营的香酥豆腐干(原味和海苔味),以及香蕉、芭蕉产品抽检不合格,该局已将线索通报产品生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追溯源头。
据了解,涉事批次的香酥豆腐干(原味和海苔味),生产日期均为2019年4月27日,各进货17袋,销售单价6.9元/袋。此外,该批次香蕉共进货20kg,芭蕉共进货15kg,均已销售完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该公司经营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但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其免予处罚,线索通报给产品生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追溯源头。记者林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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