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 2年罚9次海南华健公司屡罚屡犯
南国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蒙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管局获悉,因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白花蛇舌草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4174.35元。
据介绍,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的中药饮片白花蛇舌草(标示生产厂家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为190101;规格为:0.5kg/袋)经检验,其“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经向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协查,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对上述检验结果无异议。同时查明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行为。
日前,海南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召回的劣药4袋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1103.57元,并处罚款13070.78元,同时给予该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记者查询发现,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就曾因销售维生素C片、感冒退热颗粒、丹参等劣药被分别处罚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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