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受贿被没收全部财产 房产却被80岁妈妈占据 海南省法院出手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姜国强)刘某某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无期徒刑,同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受贿所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房屋被依法拍卖。但刘某某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其儿子占住该房,拒不搬离,导致房屋无法交付。在多次协调未果情况下,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判决权威,一中院决定强制清场腾退。
省一中院院长王萍亲自担任现场总指挥。1月9日,协调北京高院和北京朝阳区法院派人协助执行。1月10日下午,法官到监狱会见被执行人刘某某,经过法律释明,刘某某从最初的对抗、抵触逐渐转变,最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给家属写下了“不得阻挠法院执行”的笔录。当晚执行团队冒着严寒,再次登门约谈被执行人家属,经过一个小时的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迫于法院强制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家属表示配合法院执行。
11日上午,经过7个小时的物品拆卸、打包、搬运,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搬迁费用,结清物业费、水电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完成房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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