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人员运输通道顺畅
如何快速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农民工返岗包车的通行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1.办理对象:疫情防控期间运送应急物资及人员、支援或捐赠湖北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支援或捐赠海南省的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农民工返岗包车。
2.享受政策:“三不一优先”,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其中“不收费”包括免收琼州海峡过海费、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费用;返回空载的车辆享同等政策。《通行证》一车一趟次一张,凭有效时间运行,超过时效自行作废。
3.受理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经办人:吴琼智15289958452/庄贵柏,13876980530;电话:0898-65324013;传真:0898-65383603;邮箱:hnjtys2020@163.com。
4.受理条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医疗机构或相关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委托函。紧急运送的车辆可事后补报。
5.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车信息(车轴数、物资类别、车货总重吨)、客车信息(核载人数、转运人员)、入口收费站、通行路线及途经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段、司机电话等信息。农民工返岗包车请提供组织单位名称和电话、承运单位名称和电话、车牌号码、核载人数、实载人数、始发地、目的地、入口收费站、通行线路及途径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间、司机电话等信息。信息传真发至0898-65383603,邮件发至hnjtys2020@163.com,或短信发至15289958452/13876980530。
6.受理单位在办理好通行证后,以传真、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将通行证扫描件或相片发至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自行打印并随车携带,在港口和驻港征稽部门办理免费通行事宜,过海时请主动出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省内通行证》)。
1.办理对象:海南省内运输应急物资及人员、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2.享受政策:持有《省内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各地严禁违规拦阻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
3.受理部门:运输物资所在地乡镇政府。
4.办理流程:请承运人提供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运输货品名称、车牌号码、司机电话等相关信息,联系物资所在地乡镇出具省内通行证。
5.《省内通行证》办理完成后,经办人将原件或以传真、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将扫描件或相片发至承运人。承运人持原件或自行打印的扫描件(照片)进行运输,通过省内道路检测点时主动出示。
6.持证运输仍然受阻的,将问题反映给市县交通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道路畅通保障组,通过协调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尽快予以解决。联系人:张福强,电话:18689889721。
如何联系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队,海南省有哪些货物运输企业参与?
海南省应急运输车队保障组设在省道路运输局,负责全省应急物资运输的统一协调指挥。联系人及方式:邢增勇13337576111,24小时值班电话:蔡兴梹18889550808;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系人及方式:张云13136017999,袁绘辉13907560165;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系人及方式:陈丹13976286143;洋浦交通运输和海洋局(运管处)联系人及方式:陈文莲18889601047,邢其劝18889814138。
经梳理,全省共有13家货物运输企业参与应急保障运输,其中7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各企业的运输资质详见《海南省货物运输车辆公司信息表》。
近期运输的酒精等消毒液体,哪些须通过具有道路危险货物相应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承运?
依据: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
1.过氧乙酸消毒液。常见的过氧乙酸消毒液属5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名称是“过氧化氢和过氧乙酸混合物,含酸类、水及不超过5%的过氧乙酸,稳定的”,UN编号3149。符合有限数量要求(单瓶不超过1L、每个包装件不超过30kg、包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每车不超过8吨)的,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2.75%医用酒精。常见的医用酒精属3类危险货物,运输名称是“乙醇或乙醇溶液”,UN编号1170,包装类别为II。符合有限数量要求(1L,每车不能超过1000件或8吨)或例外数量要求(E2,即每件内容器的最大净装量≤30mL,同时,每件外容器的最大净装量≤500mL)的,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3.二氧化氯消毒剂。常见货物二氧化氯消毒剂含有二氧化氯,属2类3项危险货物,运输名称是“压缩气体,有毒的,氧化性的,腐蚀性的,未另作规定的”,UN编号3306。若消毒剂二氧化氯含量很低(例如消毒剂二氧化氯含量≤0.2克/每升)、达不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对危险货物分类标准的,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4.84消毒液。常见的84消毒液含有次氯酸盐,属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名称是“次氯酸盐溶液”,UN编号1791。符合有限数量要求的(单瓶不超过1L、每个包装件不超过30kg、包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每车不超过8吨),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5.双氧水。常见双氧水消毒液含有过氧化氢,属5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名称是“过氧化氢水溶液”,UN编号2984。若双氧水消毒液的过氧化氢含量少于8%,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若双氧水消毒液的过氧化氢含量大于等于8%、小于20%,且符合有限数量要求(单瓶不超过1L、每个包装件不超过30kg、包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每车不超过8吨)的,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消毒液体如不满足以上豁免条件,则需按照危险货物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危货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危险品货物运输通过琼州海峡运输时有什么要求?
依据: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266号)。
琼州海峡运输保障组设在海南省海峡办。服务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过海,协调广东省海峡办协助办理车辆进岛择关手续,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过海相关咨询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林桃,13337650006;24小时值班电话:0898-66526833)
友情提醒:琼州海峡运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保障船舶安全运营,对医用酒精、过氧乙酸、双氧水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均需要照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通过琼州海峡危险品船舶进行运输。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有疑问的,请提前联系两位专家:符场长(13005603198)、范站长(13729032809)。
班次提醒:按照目前琼州海峡班轮安排,琼州海峡北岸进岛危险品航班每天安排一班,航班发班时间为每天9:30,运输量较多时下午会加多一班,请注意留意港口班轮排班计划。
危险品运输流程:
1.危化品装载车辆:满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豁免要求(JT/T617-2018)可采用普通货车运输的危化品,货主或承运车应确保包装完好,并持有危化品包装合格证。如未持有危化品包装合格证或不满足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豁免条件的,则需采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用危货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如不确定种类,可电话0759-4685013咨询危险品停车场确定)
2.预约进场。运输危化品车辆需预约才能进入港口危险品停车场(0759-4685013),并提供资料:危化品车辆资质证明、人员资质和身份证、货物清单、货物包装合格证和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3.登轮起运。危化品运输车辆需由危险品轮渡航班承运过海,货主或承运车提交的危化品运输资料经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车场会通知货主或承运车具体班轮和时间,车主按车场通知要求登轮过海,并服从船舶具体职责船员的指挥和管理。
疫情防控和春运返程高峰叠加期间,市、县际班线车恢复正常运营前,如何保障农民工返程需求?
推行省内包车客运服务,统筹专门运送方案:
1.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院校等单位和农民工团体、学生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在省内的“点对点”出行运输需求。
2.服务提供单位: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
3.服务车辆:《海汽集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期道路包车客运应急储备情况公告表》中公布的应急储备车辆(内含联系方式)。
包车客运服务流程:
1.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统筹本地复工、返校等出行需求,汇集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出行群体信息,明确包车联系人。
2.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指导海汽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制定运输组织方案,优先选调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开展省内旅客运输服务。
3.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指导海汽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与出行群体签订包车合同。
4.海汽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履行包车合同,安全运送旅客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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