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蟒蛇观赏还敢发“抖音” 海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春雷行动”侦破一批涉野生动物案件
2月9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发布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春雷行动”)以来侦破的一批涉野生动物案件。
据悉,按照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部署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1月26日开展“春雷行动”以来,破获了一批涉野生动物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抓捕蟒蛇喂养以供观赏
万宁一嫌疑人被刑拘
2月4日,万宁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侦破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黄某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曾抓捕一条国家I级保护动物蟒蛇放在某农场鳄鱼谷里喂养以供观赏。2019年7月,民警通过抖音视频发现并查获该条蟒蛇。黄某强因害怕逃避调查,经民警多次传唤也未到案。今年春节前后,民警多次到黄某强家中作其家属的思想工作,黄某强迫于压力于2月4日到案接受调查。同日,黄某强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
同时,根据群众举报收缴火药枪两支,森警会同群众救助放生国家Ⅱ级保护动物蛇雕一只。
乐东2人非法猎捕出售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刑拘
2月1日,涉嫌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陈某强向乐东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调查,2019年10月16日下午,陈某强在家附近的树林里抓到一只濒死的疑似鹰类动物,后于当日下午卖给邢某。当晚21时许,邢某将疑似鹰类动物上交至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乐东森林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并将疑似鹰类动物送鉴定部门鉴定,鉴定结果为该只动物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鹗。经多方工作,犯罪嫌疑人陈某强投案自首。
2月8日,乐东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侦办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据犯罪嫌疑人简某、马某春(2人已另案处理)交代,有1只猴子系向志仲镇的邓姓男子购买。民警循线追踪,并锁定嫌疑人为邓某忠,邓某忠于当日投案自首。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邓某忠2019年2月上山采药途中将一只受伤的猴子带回家里治疗和饲养,后以700元的价格卖给简某。经鉴定,该猴子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猕猴。该猕猴已由民警放生。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强、邓某忠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临高警方破获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
2月9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吉到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至此,叶某武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的4名涉案人员全部到案。经调查,2019年7月15日,苏某吉在临高县博厚镇的农田里非法猎捕8只鸟,后以116元出售给叶某武。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次日根据线索抓获叶某武,从其家中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并查到该批野生动物系叶某武向陈某吉、苏某吉、林某英收购而来。民警随后抓获陈某吉、林某英,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苏某吉一直外逃,经警方多次开展动员劝投,2月9日,苏某吉到森林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其非法捕鸟的犯罪事实。
转运宰杀白顶骨鸡
一人被治安拘留10日
2月6日下午,文昌市森林公安局联合文昌市林业局、文昌市公安局东路派出所赴东路镇三才村,对疫情防控期间邢某轩顶风转运和宰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经调查,2月4日,尤某宝与开办鸟类野生动物繁育场的邢某轩购买60只白顶骨鸡(“三有”保护动物)准备食用及送人,约定每只180元,待邢某轩宰杀后由尤某宝上门领取。次日晚上,邢某轩将繁育场内驯养的124只白骨顶鸡从潭牛镇转运至其位于东路镇三才村的养鸭场内。期间,文昌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邢某轩宰杀野生动物行为,立即进行了制止,并通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
经民警现场清点,邢某轩家中冰柜里存有已宰杀的白骨顶鸡冻体36只,其养鸭场内的白骨顶鸡活体88只。因邢某轩的行为已经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依法对邢某轩处以治安拘留10日。
定安一店铺非法出售
97只红耳巴西龟被查获
1月31日下午,定安县森林公安局暗访组在对全县农贸市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情况进行暗访检查中,发现安达农贸市场的一偏僻店铺内出售疑似野生动物。民警随即对现场实施控制,并通知该局刑侦大队迅速出警处置,同时联系林业、市场监管部门派员赶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经查明,该店铺涉嫌非法经营行为,现场登记保存龟类动物共97只。经鉴定,该97只龟类动物系红耳巴西龟(外来物种)。目前,该案已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
2月9日,定安县森林公安局金鸡岭林区派出所民警与富文镇大牛角村群众共同解救并放生国家I级保护动物蟒蛇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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