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多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要求强化生产防疫措施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工信厅获悉,该厅近日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送本市县工信部门备案。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与报送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监测,对企业员工及家属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并每天向本市县工信部门报备。
通知要求,要强化生产防疫措施,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对进出人员、外来车辆要一律做好体温检测、消杀防疫并进行登记。延后商务考察、业务洽谈等交流活动,减少外来人员进入。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生产车间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使用75%酒精或其他有效消杀用品定时消杀。在落实入岛人员分类管控方面,要落实离返岛员工隔离观察和分类管控措施,暂缓需从湖北返琼的员工复工。
通知强调,对不具备防疫条件、存在疫情隐患的企业限制复工复产,对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共性问题及时上报。各市县(园区)须于每日17时前向省工信厅报送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名单、主要产品产量及到岗员工人数等情况。记者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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