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受疫情影响的涉农、小微贷款可适当提高容忍度
本报讯(记者洪佳佳)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海南银保监局印发《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企业的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应急工作机制及快速通道,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流程,畅通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渠道。各银行机构要制定特殊时期的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启动非现场贷审会方式,线上审议贷款,可采取先放款、后完善条件的方式,进一步压缩办结期限,实现“快速审批、快速放款”。各保险机构要开辟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启动24小时接受出险报案、理赔、咨询、医疗救援服务,可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现线上理赔。
充分满足疫情防控一线企业的金融需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对接医院、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科研攻关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疫情防控一线企业,确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确保第一时间满足其融资需求。各银行机构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支持疫情防控一线企业补充流动性资金、技术改造等,提高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采购能力和服务能力。
实施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及贫困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加大对海南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以及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信贷支持力度,满足海南省新投资项目、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
实施清单制管理,“一企一策”做好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要结合“百行进万企”活动,优先保障复工复产企业金融需求,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帮助因疫受困企业纾困解难,摸清企业受疫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梳理形成企业贷款到期情况清单,明确信贷支持方案,做好对接,雪中送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各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企业保险服务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暂停营业期间保费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保障个人金融服务稳定有序。各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保障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个人金融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人员条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在与其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延后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对疫后创业人群申请创业贷款时要从审批、利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各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医院等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积极跟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病人员情况,主动预付,前置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简化理赔手续,提供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积极支持企业防控风险
《通知》称,全省Ⅰ级响应期间到期的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或有续贷意愿的,原则上可通过变更还款计划及展期、减免逾期贷款利息、办理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分类、不影响征信。
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大型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确保特殊时期融资稳定,坚持集体决议、一致行动。对确需采取资产保全措施的,要事先谨慎评估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切实完善配套措施
《通知》提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银保监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确保2020年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综合融资成本下降,民营企业信贷占比进一步提升。提高风险容忍度及进一步落实免责制度,受疫情影响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在原有3%的容忍度内视情况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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