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海南省免收机动车通行附加费汽油零售价下调1.05元/升
本报海口2月16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潘彤彤)海南日报记者2月16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于2月15日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南省将从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据了解,《条例》第六条规定“汽油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购买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省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结束之日止(以公布时间为准),海南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下调1.05元/升。
新闻推荐
海南省关爱举措解除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全省人民是我们的坚强后盾”
■本报记者李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驰援湖北医务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义无反顾投身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充...